
崇祯三年(1630年),崇祯皇帝宣布袁崇焕几大罪状,将其凌迟处死,罪名主要有这几条:市米资盗、谋款斩帅、纵奴入犯、顿兵不战、遣散援兵、坚请入城等。
当然,远不止这些,还有另外一些罪名,这里仅列举其中重要的几条。
市米资盗,就是将粮食卖给敌人。
谋款斩帅,就是没有请示圣旨就擅自杀了毛文龙。
纵奴入犯,就是让敌人进来。
顿兵不战,就是到了北京城下不作战。
遣散援军,就是遣散了赶来救援的兵马。
坚请入城,就是坚持带兵进入京城。
最终,崇祯皇帝下令,将袁崇焕在西市行刑,凌迟,袁崇焕遭受酷刑,悲惨死去。
一代名将,就此陨落,实在是太冤枉了!
如果袁崇焕真的有疑心,就不会千里迢迢带兵赶回来救援京城了。
不是袁崇焕不会打仗,也不是袁崇焕没有能力,而是崇祯皇帝自毁长城,自断其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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